未來開車門不禮讓後方來車,小心重罰!之前常發生路邊停車、亂開門導致出車禍,一年超過3000件,不少騎士甚至因此喪命。立法院昨天(11月1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增訂汽車未依規定開關門肇事,最高可處3600元罰款,希望2017年上路,可以有效降低肇事率!
這樣開,那樣開,車門宛如馬路上的生死門,一個不小心就讓許多機車騎士摔個四腳朝天,驚險狀況連連。
全台從2012年到現在,已經超過1萬3000多件的車門肇事案件,現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增訂開車門害人受傷,最高可罰3600元,2017年上路。就連計程車,如果乘客不聽司機勸阻,任意開門釀禍,也得吃罰單!
計程車司機:「效果加減有效,我們普通都會看,旁邊後面有沒有車子,才會叫乘客開門。」
民眾:「我覺得除了罰款之外,責任要由車主負擔要重罰,我覺得現在這個時節,要重罰才有效果。」
實際到大馬路上觀察,如果慢車道旁有劃上停車格的路段,騎士行經時都得提高警覺,尤其交通尖峰時期,騎士常得貼著路邊車輛前進,要是忽然有車主打開車門,很難不出意外!
機車黨主席董建一:「確實罰的太輕,因為造成危害非常多,目前所有道路環境,還有非常多像台中台南等等,將機車往外側車道逼,道路規劃若沒有考慮到,機車行駛空間適度放寬的話,今天就算罰再重,依然有這樣的風險存在。」
雖然配套還得多想想,但交通部表示,現在汽車考照已將兩段式開門納入考照項目,加上開罰會有嚇阻效果,應該有助於降低肇事率,預估2017年中可上路,讓民眾騎車能夠多一層保障!(民視新聞陳姵妡、宮仲毅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