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政府公告是勞工國定假日,但台北市有民眾投訴,他把車停在開放假日停車的車格內,還是被開了違停罰單。議員也質疑,政府規定國定假日,不但誰能放假弄得亂糟糟,連交通執法都不同調。
議員(民)洪健益:「例假日絕對可以讓住戶停車,他7點開始停了,停了以後警察在7點10分,就來開罰單。」
議員拿著紅單,幫車主抱不平。10月31日蔣公誕辰,2016年政府明訂放假,但民眾把車子停在開放假日停車的車格內,停不到10分鐘,卻收到違停紅單,認為實在不合理。
民眾:「昨天(10月31日)應該可以停,(覺得昨天是例假日)對,那不應該罰,因為你還沒有過啊。」
民眾:「就是因為政策不明確,就是搞成這樣子。」
能不能停車,民眾也霧煞煞,這個民權東路上的限時車格,上頭告示標示,一般平日限時早上7點~9點以及下午5點~8點禁止停車。民眾以為國定假日,就能比照週六日,當天7點剛停好車,偏偏吃上罰單。
議員(民)洪健益:「為什麼一個政府有兩種標準,你讓我勞工放國定假日,可是你公務人員行政機關說,我今天是不可以停車的,我希望(法案)還沒通過之前,這7天的假期,請我們中央的交通部,跟我們中央人事行政總局,你們要明文規定清楚。」
議員不滿,勞工7天假放的亂,就連民眾停車也倒楣。想申訴,但北市交工處、停管處、警方卻互推責任。
最後,交工處才說,之前就曾在官網上公告,光復節以及蔣公誕辰紀念日,是屬於特殊節日,停車仍比照一班日規定。
難道,民眾下回停車,還得想辦法先上相關單位官網逐一清查規定嗎?經過議員反映,警方同意受理申訴,會再進一步釐清。(民視新聞劉俐均、周晨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