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市政會議6日宣布通過《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見圖,甘嘉雯攝),發展方向包括低碳生活、低碳建築、低碳產業、低碳交通、綠能城市等5大主軸,桃園市長鄭文燦指出,這涵蓋市府各局處的業務,對於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意義重大,將於2017年1月1日施行。
鄭文燦指出,桃園市汲取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的發展經驗,綜合研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在綠色運輸的政策上,桃園是全國電動機車及電動公車數量最多的城市,也建置YouBike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在大眾運輸方面,機場捷運即將通車,而捷運綠線已經進入發包作業程序。
公車則推動包括樂活巴士、試辦8公里免費公車以及國道客運及市區公車的轉乘,讓往返台北與桃園的通勤族,乘車更方便;並積極推動鐵路地下化工作,強化大眾運輸,讓綠色運輸與城市整體發展相互結合。
此外,市府推動太陽能光電計畫,在學校、機關、工廠屋頂加裝太陽能光電板,也利用埤塘發展水上浮島式太陽光電系統,成為「光電埤塘」;在推動環保寺廟方面,輔導市內的寺廟配合辦理紙錢集中燃燒、並於室內設置空氣汙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監測預警設備,監測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13項全國創新特色包括督促各級學校優先使用在地食材,減少食物運送過程的碳足跡,連鎖賣場等場所應主動宣導鼓勵消費者使用綠色商品,規定各機關學校、相關企業落實綠色採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