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郭文正】
9年前,國內通過交通載具新級距電動自行車,以時速25公里正式上路,除了節能減碳的優勢外,也是青少年、老年人與觀光地區短程需求的新選擇;為此吸引許多企業投入電動自行車的製造與相關零配件的供應。但時至今日,交通部卻片面宣布將修法歸類掛牌輕型機車,並必須考駕照才能騎乘(等同現有的電動機車規格),這不僅讓電動自行車與觀光產業從業人員欲哭無淚,也讓許多民眾傻眼,更對於交通部的粗糙手法完全無法接受。
交通部去年即找電動自行車業者數度開會討論電動自行車懸掛牌證上路,當時業者也都取得共識全面配合,希望透過牌證讓電動自行車更具騎乘效益與管理執行,後續因礙於法源依據交通部自行喊卡;然而,日前交通部以電動自行車事故頻繁為由,片面規畫電動自行車將掛輕型機車牌照且必須考駕照才能騎乘,但同為時速25公里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卻不必掛牌考照,只因電動自行車長得跟機車一樣,即被要求掛牌考照,這樣的做法難以服眾;而且歐美國家時速25公里以下也都列為免駕照的慢車,電動自行車級距當初也是交通部通過認可,業者也都依據交通部所訂的規範送審檢測,民眾除了逐漸接受之外,中南部更是當成家中短程需求的公務車使用,環保署更依據其節能減碳特性給予民眾購車補助,但仍須業者送測,通過環保署的審驗車款才能取得補助。況且,累積18萬輛電動自行車可減少多少碳排量?這對國內空氣品質防治有正面效益,顯見電動自行車這個級距,無論在產業發展、民眾需求、節能減碳與減緩PM2.5等,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再加上近年來在觀光產業扮演重要角色的電動自行車,確實提供各觀光景點更多元的玩法與商機,對國內觀光產業有加分效果,雖然期間也造成一些交通上的困擾,但相信透過牌證管理及相關配套措施,即可觀光與交通兩者兼顧。另外,在國人騎乘使用上可透過牌證管理追溯車主,安全帽與違規問題等也可迎刃而解,若再能納入強制險則更具實質保障,如此才能維護民眾行的權利,並為騎乘安全把關,進而真正落實交通部開放此級距的初衷。
當然,國內電動自行車業者也必須有所警惕,過去有部分業者為求銷售業績,在時速25公里速度限制上偷跑,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並影響社會上對電動自行車的觀感,因此業界必須記取教訓,不僅對時速25公里的規定全面遵守,還要鼓勵上下游業者發揮監督機制,讓不肖業者無所遁形,並通告所有經銷商不要擅自更改車速;就算消費者要求,也要拒絕,避免衍生事故。觀光景點租賃應與業者取得共識,騎乘前先告知相關規定以及注意事項,或者觀看行前示範影帶等,更不要為了生意,貪租給從沒騎過電動自行車或機車的觀光客騎乘;畢竟一旦發生事故,除了租賃業者須負擔相關費用與責任,對整體產業也是傷害。如何讓交通部重拾對業者的信心,除了掛牌證管理,相關業者的自律與相互砥礪、督促也將是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