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喇叭示警 女駕駛不爽司機逼車報警提告

 

【on.cc東網專訊】新北市1名何姓女駕駛到汐止警分局報案告發,指稱兩天前約下午2時54分左右,她開車行經汐止區國道1號汐止交流道口,1輛貨車駕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她擔心發生擦撞,因此按了喇叭警示。不料,竟引起貨車司機不滿,隨後追上,在汐止區大同路3段附近,用貨車逼車擋下自己,開門就在駕駛座探頭出來大罵後駛離。

警方表示,何姓女駕駛到長安派出所報案,除了告發惡意逼車的部分,也對司機謾罵的部分暫時保留追訴權。

警方表示,依何姓女駕駛提供的影片,初步已鎖定40歲林姓貨車司機身分偵辦。針對交通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行為,也可能吊扣汽車牌照3 
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違反規定者,沒入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