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管理局日前正式宣布「國道計次收費改為計程收費」將在本月三十日上路實施,而且給予三天免費優惠,目前裝e-tag有五三○萬輛,使用率達百分之八十六,而在明年元月二日零時正式收費,有e-tag車輛可享九折優惠,無e-tag車輛則在半年後在五天內補繳通行費,也可享受優惠。雖然這項收費制度是全世界首創,但還是有以下議題有待交通部高公局遠通電收處理。
第一是用路人質疑的議題,為什麼要等半年後才去修改軟體?遠通電收從九十五年開始啟用至今七個年頭,軟體應該在計程收費實施前就要修改準備好,為何還要等半年時間?犧牲用路人權益,為何不等軟體修改好再上路。
第二是人工收費員的安置問題,當初遠通電收曾承諾給予這些收費員安置,現在雖然爭取到按國營事業民營化條例給予民營化員工加發七個月薪資的方式,資遣這些收費員,在台灣目前高失業率的就業市場,這些收費員要再找到適合職務機會少,我們希望高公局應該委由勞委會職訓局依每位收費員志願安排第二專長訓練,再媒介到適當職場工作,高公局應責成遠通電收協助解決收費員的轉職問題。
第三個議題是宜蘭地區民眾要求北宜高速公路在平原段不收費,這是個情緒性議題,宜蘭地區民眾可能認為其他地區橫向國道不收費,為何這段要收費,其實這是段跨縣市的國道,收費應該合理,而且在宜蘭地區內平原段距離不長,宜蘭地區本地用路人,一天進出國道的平原段不會超過二十公里,是在免費範圍內,至於到宜蘭觀光用路人不會計較這一平原段收費與否問題,建議宜蘭地區鄉親能支持交通部計程收費政策,使其順利上路實施。
第四個議題是從台北市由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或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到西部走廊不同城市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市中心,兩條國道計程收費相差甚大,因國道三靠近中央山脈,路程較長,國道三路程長自然就會收較高過路費,用路人又要消耗更多油料及車折舊,一定會選擇路程較短國道一行駛造成國道一較為壅塞,基於平衡兩條國道交通量,交通部高速公路管理局應與遠通電收利用三天免費收費期,進行測試與模擬各交流道間各車種的收費制度,依據公告費率去核算並做微調使其消除上述的缺點,並公布三條國道各交流道間各車種收費額度表,以昭信用路人。
第五個議題是遠通電收收取手續費不合理,目前遠通電收對每一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是按里程收取手續費,換言之,一部車從基隆到屏東收手續費最多,但是依據遠通電收每天在深夜結帳一次,應該像台北悠遊卡等電子票證,每次使用扣一次手續費,與行駛里程無關,高公局應該蒐集全世界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手續費費率,做一比較,應再與遠通電收談判調整合理手續費。
第六個議題是如何計算一天免費二十公里的問題,目前遠通電收是以深夜十二時為核算時間點,但如果用路人在接近深夜才上高速公路跨兩天,該如何核算免費二十公里里程?應該給社會做一明確說明,以免引起民怨。
這些議題高公局與遠通電收應做合理因應措施,同時成立計次收費顧客服務中心,協助解決用路人使用e-tag所有困難與問題,尤其全面實施之初期,一定有很多顧客或用路人不熟悉新制度的困擾,貼心服務,才能贏得用路人的支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