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車運票價緩漲,是因為新北市運價還在審議?須協調後才能一致實施!對此,昨(二)日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對於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的說法提出申明,依據公路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車運價由公車公會暨相關工會共同擬訂後,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定,目前新北市公車最新運價由新北市公車公(工)會二月十九日提送審查中,因台北市、新北市公車運票價及實施日分別由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自行審定,兩主管機關屬不同體系,過去雙北兩市運價也有不同,不須協調一致後才公告實施。交通局表明,審查程序並無延宕之說。
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鍾鳴時表示,新北市公車公會去年十月提送方案,經交通局檢視後,公會再與工會確認修正後始於二月十九日正式提送建議方案。鍾鳴時提到,因新北市公車公會所提油價成本每公升二十八點一元及員工加薪二千五百元與台北市一致,惟新北交局認為,最近三個月高級柴油價格皆在十七元左右,且所稱加薪二千五百元也未直接提列在成本項目中,已請公會檢視,修正相關數據及資料說明,將依程序完成審議。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公路法規定公車運價由各自主管機關審定實施,且新北市交通局也多次向台北市函知兩市運價與票價差額自一○四年十月起不再分攤補貼,台北市公車運價並無協調新北市後始得實施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