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許家寧╱花蓮報導】
有週刊雜誌報導,往返蘇澳、花蓮間的麗娜輪業者,結合花蓮地方報社施壓縣府爭取中央預算補助,被交通部質疑有圖利特定對象之嫌。花蓮縣政府澄清,縣府將藍色公路計畫書送中央審查,完全依法行政,尊重國發會專業審議結果,
花蓮縣建設處代理處長鄧子榆說,蘇花藍色公路目前以麗娜輪採包船方式營運,依業者提出之財務計畫總投資成本約87.37億元,在持續虧損情況下,業者希望政府補助每年4億元營運虧損(5年共20億元),由於縣府財政窘困,也並非航運主管單位,依規定無法、也無能力來補助,因此絕無圖利特定對象。
但基於若有利於地方交通及觀光發展的事,花蓮縣政府都願意協助前提下,對於業者藍色公路計畫書,協助尋求航運主管機關,以及花東基金經費挹注,然而業者計畫書送往中央審查多次,均遭到退回,縣政府完全依法行政,尊重國發會專業審議結果。
鄧子榆也坦言,業者過去曾多次到縣政府說項,或透過中央民代及媒體向縣府施壓,要求納入「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之補助,讓縣府相關承辦人員遭受極大的壓力,有縣府人員不堪其擾,多次請求退休,就連承辦人員最後也請辭離去。
花蓮縣政府昨晚發出聲明指出,對於業者勒索要求補助及投資總額88億全民血汗錢不成,因而以媒體中傷縣府一事,為維護縣府暨全體員工名譽,將對麗娜輪業者「津輕海峽輪渡株式會社」及花蓮東方報發行人李有成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