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路邊停車費賴帳不繳,小心被移送法辦!市府交通局統計民國九十九年至一○二年欠費超過一萬元的「大戶」共有三十八人,排行榜第一名欠繳三二二八六元,因屢次催繳無效,車主均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
台南市路邊停車費一小時收費二十元,一個月平均開出超過八十萬張收費單,繳交停車管理費方式很多元,除向停車管理員繳納外,郵局、超商皆可代收,目前到繳率達百分之九十九。
不過,還是有人欠費不繳,交通局表示,有的車主可能是忘了,但也有人是一部車停在路邊停車格一整個月都不移動,一天最高被開單管理費二百八十元,全月就累積近萬元,雖一再被催繳,卻依舊置之不理。
車主欠費,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會先依法催繳,但有的車主就是不當一回事,結果所欠車費加上郵寄工本費不斷錢滾錢,最後變成債台高築。
交通局最近整理九十九年至一○二年的欠費資料,發現有三十八位「萬元大戶」,將把車主資料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另一○三年欠費資料也將後續移送。
唯據了解,這些被移送的車主很多是一窮二白,名下根本沒有任何財產,因此債多不愁。不過交通局表示,為維護公權力,不能讓少數人心存僥倖,因此即使扣不到財產,還是要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