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柯宗緯╱高雄報導】
國道1號高雄段22日凌晨發生火燒車,江姓男子酒後駕駛小客車衝上國道,不料喝太茫行駛3分鐘即一頭撞上前方大貨車,小客車燒到面目全非,還釀成2人輕傷。江男為規避刑責,一度辯稱:「車不是我開的」,訊後依依公共危險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54歲江男有多次酒駕紀錄。22日凌晨2時45分許,他與胡姓友人到KTV飲酒尋歡後,從小港開上國道要返回仁武住家,但上路不到3分鐘醉到不省人事,行經國1北上372公里處,直接朝前方大貨車車尾撞上。
小客車車頭瞬間冒出熊熊火光,大貨車蘇姓駕駛幸運毫髮無傷,急忙下車打開江男車門協助他及胡男脫困,小客車不一會兒被烈焰吞噬,隨即付之一炬。江男受到輕微燒燙傷,胡姓友人額頭、下巴挫傷均無大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