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台灣公共交通事業民營化剖析

 

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高雄市公車民營化的工作,將於明年元月一日改以港都客運公司營運,解決累積虧損超過二百億元的困境,採取台北市公車民營化模式,由高雄市政府作嫁入股持有百分之四十二股權,民間持股佔百分之五十八,港都公司承接原高雄市公車處三十一條路線,另外二十八條路線由其他客運公司承接經營,相信可以達成台北市公車處民營化效果,轉虧為盈,提升服務品質。

回顧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汽)是台灣日治時期的公路客運業務,在台灣光復後由台灣省政府交通處台灣省公路局接手,曾是台灣唯一長途公路客運經營者,政府為杜絕外界批評公路局兼管公路監理與公路客運,有球員兼裁判現象,於一九八○年依公路法改組成公營台汽公司,台灣高速公路完成通車後,違規遊覽車惡性競爭及汽機車私人運具快速成長,虧損逐年增加,累積虧損四百億元,因而行政院核定台汽民營化計畫,在二○○一年完成民營化,改成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自從民營化後,國光客運年年有盈餘。

另外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於民國九十三年完成民營化,改為大都會客運有限公司,民眾不但乘車權益不受損,而且享受更高服務品質,很多偏遠路線運量也增加,大都會客運公司自從民營化後也是年年有盈餘,在九十九年首都客運董事長李博文取得大都會公司過半數股權,秉持獨立經營模式,與首都客運合作經營績效亮眼。

公營交通事業單位都有悠久歷史,但經營績效不彰,運量下滑,財務虧損嚴重,民營化後服務品質反而提昇,更照顧乘客大眾,檢討其原因,根本上政府不應該經營事業,太多法律規定讓經營管理決策延宕,不能滿足瞬息萬變的市場需求,其次公營經營者朝九晚五,公務人員心態,無旺盛企圖心,一旦民營化後這些惡習與框架就消除,再引入民間活力,自然就轉虧為盈,公共運輸事業經民營化提升服務品質,足證台灣公營交通事業民營化政策是一條正確可行的途徑。

台灣鐵路管理局最近不斷出包,引起民怨。雖然近年來經營有進步,每年近百億虧損,累積虧損超過千億元,購車、東線電氣化工程等重大投資均由政府編預算支應,但是還有很多設備如電車線、路基、號誌需要更新,卻財源短缺,再加上很多資產未活化利用,無法有效挹注台鐵的虧損,有關台鐵財務虧損改善研究報告很多,交通部卻礙於台鐵工會反對,一直不敢進行民營化改革工作,其實環顧世界先進國家如日本、德國、英國、瑞典等國都先後將國有鐵路民營化,改善其嚴重虧損現象,從前述公車民營化優異績效,可以佐證台鐵民營化是一條必須採取途徑,台鐵民營化可引進民間充沛資金與經營人才,改變台鐵百年老店的僵固文化,提升服務品質,創新的服務型態,活化台鐵資產,中止虧損現象,解決台鐵目前財務困難問題,員工依據國營事業民營化條例可獲得權益保障,年輕員工可留在民營化台鐵公司工作,又獲得一筆資遣費,資深員工可以退休資遣,另外有些員工可以轉入其他政府機構服務,保障員工權益措施相當完整,交通部應該師法台汽、台北市公車處、高雄市公車處等民營成功案例,讓台鐵民營化得以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