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9年內未營業 撤籌備許可

 
 

中國時報【楊竣傑╱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通過修法,業者未來取得旅館籌設許可後,9年內沒營業將被撤銷許可,不可再無限次展延,新規定10月上路後,國內6家已展延多次遲未開發的業者,一年內若沒取得執照,籌設許可將自動失效。

遭列管的6家業者,包括棕梠湖國際觀光旅館、黃家觀光旅館、銀山莊渡假會館、鹿鳴酒店、喜來登宜蘭渡假酒店與桃禧左岸酒店。展延最多次的嘉義縣棕梠湖旅館,2000年就拿到許可,卻以資金籌措困難為由多次展延,旅館預定地15年過去仍是空地。

觀光局副局長劉喜臨表示,觀光局核發的籌設許可,告知其他機關「此地點可蓋旅館」,但許多業者以環評或募資困難等因素提出展延,加上現行法規沒有規定展延次數,只要理由正當,主管單位就會同意,很多案子「擺著不動」,一拖10多年;觀光局本月20日預告修正《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要遏止這種怪象。

新法明訂每個旅館籌設案需在2年內取得建照、5年內取得旅館業執照、1年內要營業,最多展延2次、每次半年,代表取得籌備許可後,9年內未開始營業,就自動廢止許可。

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為讓業者「退場」,法條新增過渡條款,新法生效後一年內,6家業者再拿不到建照或使用執照,許可就失效。

劉喜臨認為,土地擺著不開發,當然有「養地」之嫌,近年民眾環保意識抬頭,業者環評過不了關,又一再展延,讓很多民眾看不下去,新法上路後,政府可收回未開發土地,也能藉此鼓勵業者盡早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