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交通部近年來真車輛輪胎安全訂定了許多新制度,但有些制度在外界眼中,難免有「制度訂這樣,真的有用嗎?」的疑問,就像是將胎紋深度納入汽車申請牌照檢驗及汽車定期檢驗之中,多人認為一年檢驗一次很難有幫民眾胎紋安全把關的效用。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透過定期檢驗的時候來確認胎紋深度這項制度,最主要只是要提醒民眾自己要時注意胎紋是否足夠,而不是想抓到胎紋不足的民眾來處罰;畢竟汽車保養的時候,技師還是都會幫駕駛注意輪胎狀況,當胎紋不足時也會提醒車主輪胎應該要更換。
雖然胎紋納定檢並沒有想要處罰民眾的意思,但還是有民眾因胎紋檢驗不合格,要求回去換輪胎再來複檢時,打電話到交通部抱怨。趙晉緯說,雖然胎紋納入定檢已經一年半,但抓到不合格的數量真的很少,不合格打電話來抱怨的民眾,大多是認為輪胎還可以再用並不打算換,覺得交通部訂的標準太過嚴格。
另外就是明年七月所有新車都要強制加裝胎壓偵測器的規定,外界大多認為這個措施是很不錯,但為什麼不將大客車、大貨車、機車也都納進規範之中;畢竟大型車只要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一定比小型車大。趙晉緯表示,汽車畢竟是一個國際性產品,目前不論是美規或是歐規,全部都只有將小型車納入法規管制,台灣不太可能自己定一個與眾不同規定。
而且胎壓偵測器裝在小型車上的效益會比較好,因為小型車的車輛數比較多,趙晉緯說,雖然大型車爆胎造成交通事故的傷害比較重,但畢竟大型車的車輛數少,發生問題的機率也相對小很多。機車部分則是因為除了亞洲國家外,其餘國家的機車數量都沒有台灣這麼誇張,因此,也都沒有這方面相關的法規。
ARTC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試車場部經理黃品誠經理表示,胎壓偵測器要將測量到的數據透過射頻無線電波發射到車內接收器,若有異常就會讓警示燈亮起提醒駕駛。國外法規不將大型車納入要強制安裝胎壓偵測器範圍中,主要可能就是射頻無線電波傳送距離不夠的原因,目前傳輸距離大概是十公尺;但一些聯結車、砂石車最後面一組輪胎,距離車頭可能都已經超過傳輸距離,就算裝了可能也接收不到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