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酒測器測試有效 男酒駕改易科罰金

 
 

中國時報【(陳界良)】

台中:莊姓男子去年底在台中市吃完薑母鴨後,開車上高速公路被警方攔檢,酒測值剛好0.25,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莊男主張酒測值應減掉誤差值,一審判莊男無罪。台中高分院將酒測器送檢定,經10次測試結果,認定酒測器有效,改判莊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