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MERS疫情升溫,行政院消保處今天(8號)協調觀光局和旅行公會全聯會等單位,確定赴韓旅遊解約退費,從即日起改採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二十八條之一規定處理,旅客於補償旅行社已支付的必要費用,以及不超過百分之五的旅費後,可退還剩餘款項。(閻大富報導)
雖然外交部對南韓的旅遊警示仍維持「黃色」,但國人對南韓MERS心生恐懼,赴韓團客已出現退訂潮。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八號邀集觀光局、民航局、疾管署、旅行公會全聯會及品保協會開會,做成即日起原則改採用範本第二十八條之一的規定,處理旅客解約退費事宜,但如果二十七條規定對旅客較為有利,就應以二十七條處理。
觀光局業務組專委金玉珍舉例,如果三十天後出團,以二十七條規定必須賠償百分之十費用,二十八條在扣除必要費用外,只扣百分之五費用。
目前國內旅行社做法不盡相同,自由行也不一定能退費。而四家國籍航空雖然提供六月五號前開票,十二號前可全額退票免手續費,但九家經營台韓航線的外籍航空公司,尚未同意可全額退票免手續費,民航局仍在持續協調。(圖:南韓首爾 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