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元月後新款機車必須裝有「日行燈」

 

為降低車輛碰撞的事故率,交通部最新公告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將從民國一百零六年元月一號開始,分三階段要求新出廠的汽、機車和大型車輛,都必須配備發動就會自動開啟的「日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得上路,但已出廠的車輛則不在此限。(閻大富報導)

交通部指出,根據新公告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民國一百零六年元月一號以後出廠的新款機車、一百零七年以後出廠的新款汽車,以及一百零八年以後出廠的新款大型車,都必須配備和引擎連動的「日行燈」或頭燈,否則不准掛牌。

路政司司長林繼國指出,如果是繼續生產的舊款車輛,在民國一百一十年元月一號以後出廠時,也必須裝置相同的配備。

林繼國表示,已經出廠上路的車輛並不在此限,民眾不必擔心。這項措施主要是參考日本、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國的做法,根據統計,裝上「日行燈」後,將可有效減少車輛碰撞事故率五點九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