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自駕車計畫主任表示,完美的意外防制機制恐永遠不會出現。 (圖:AFP)
媒體《CNNMoney》報導, Google (GOOG-US) 週一 (11日) 傳出自動駕駛車發生多起小事故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不過 Google 則表示,車禍的肇因係人為,而非自動駕駛車本身。 Google 汽車部門週一表示,自 6 年前開始自動駕駛車計畫以來,一共在加州發生 11 次「輕微」的車輛事故;其中有 4 件發生在過去 9 個月內。
不過,據 Google 自動駕駛車計畫主任 Chris Urmson 表示,沒有任何一起事故的肇因為車輛本身。Urmson 在部落格文章表示,Google 自動駕駛車「發生幾次」擦撞;另外車輛尾端發生追撞 7 次,「主要是因為停等紅綠燈的緣故,高速公路上也曾發生。」也包括被闖越停止線的車輛撞擊。不過,這些事故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員損傷。
Google 表示,數據顯示小車禍仍是駕駛安全性研究的盲點。Urmson 對此解釋,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在街上開車發生的小事故之所以還無法得到透澈的研究,在於這些小事故通常不會報警處理。
自去年 (2014) 9 月 16 日開始,所有想要在加州投入自動駕駛車測試的汽車製造商,都需要先取得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 (DMV) 的許可。此外,車商也須向 DMV 呈報測試結果,包括車輛事故;而在去年 9 月之前,美國並沒有制定任何自動車輛的測試規範。
Urmson 表示,「我們已重新檢驗每一個流程,並試著從每次事故中學到些經驗,儘管肇事原因並非在 Google 的自動駕駛車上。」
加州的法律亦規範 DMV 不得對媒體透露這些事故地點、原因的細節。《美聯社》則報導指出,最近 4 起事故中,有 2 起發生在車輛處於「自動駕駛」模式,另有 2 起發生在人員操控車輛時。不過, Google 並沒有直接回應《美聯社》的報導。據了解,Google 目前擁有逾 20 臺自動駕駛車,其配有感應器協助車輛避開障礙物如人或其他車輛,亦配有 GPS、雷達及相關軟體,用以辨識、回應道路號誌。
Google 也已歸納許多駕駛人行為模式,並進一步更新於車輛軟體中,包含最常導致車禍發生的車道偏離、紅燈闖越等原因。舉例來說,Google 自動駕駛車在紅綠燈轉換至綠燈時會先停頓,避免與潛在闖越紅燈的車輛相撞。另外,若其他車道的駕駛人突然切進車道,Google 自駕車也會在感應到他車侵入前端緩衝區時先行減速,避免追撞。
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 年因車禍受傷的民眾超過 230 萬人。儘管汽車安全科技已有長足的進步發展,惟絕大多數的車禍肇因均是人為因素所致。
美國《消費者報導》 (Consumer Reports) 試車部門主管 Jake Fisher 同樣也擔憂自動駕駛車能否偵測人為因素,Fisher 並不懷疑 Google 稱這些小事故的肇禍主因並非自動駕駛車輛本身,但好奇若駕駛座有人時,是否有避免這些車禍的可能。駕駛人在電腦偵測到危險前,能藉由他人言行舉止發現潛在的事故。駕駛人也能查覺他人是否有在看路,或以手勢表示接下來的行為。Fisher 對媒體表示,「電腦若真要避免事故,便需要具備人類的本事。」畢竟當自動駕駛車輛感應到另臺車侵入緩衝區,恐為時已晚。
Fisher 也不同意 Google 所謂「前方的駕駛人對於後方的追撞一點辦法也沒有」的說法,Fisher 表示,駕駛人只要注意到後視鏡,便能即時駛開車輛避免追撞。
不過,若 Google 稱車禍肇因並非自駕車屬實,那麼 Google 自駕車在偵測及避免人為因素造成的車禍方面,還須加把勁。Google 發言人也向媒體表示,「安全是我們的第一優先。」
據了解,Google 自動駕駛車已行駛近百萬英里,包括高速公路與市區道路;Google 也表示將持續進行試驗,蒐集更多頻繁發生的駕駛問題數據。
然而,Urmson 也承認完美的意外防制機制或永遠都不會出現,「一旦花在道路駕駛的時間夠久,意外總是會發生,無論是人為駕駛還是自駕車都一樣。」此外,「僅管我們希望能避免所有意外,但有些總是無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