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指定位「未繫帶」罰1千5 無效如「空氣法」

 

交通部在兩年前明文規定,台北市公車有5個指定座位,包括司機後方、前門、後門、安全門旁,還有最後一排中間位置,都得繫安全帶,否則開罰1500元,只是政策上路以來,執法有一定困難度,目前為止,沒有開罰案例,法令形同虛設。

坐公車要繫安全帶,這項法令其實已經上路兩年,規定車上駕駛後方、前門、後門、安全門旁,和最後一排面對走道的中間位置,都得繫上安全帶,否則將開罰1500元。對乘客來說也很無奈,事實上市府更坦言,執法有一定困難度,交通大隊也沒有安排警力,實際到公車上稽查,因此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開罰案例,這政策形同虛設。

對司機來說,這項政策實在擾民,而且公車限速只有40公里,每站距離也很近,車上雖然有很多宣導警語,但乘客若是不繫,他們也沒辦法強迫,只是交通部認為,基於公車煞車時,還是有一定危險存在,還是希望民眾,能為自身安全著想,依規定繫上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