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得把手機交出去,由主管統一保管,您能接受嗎?經營清水等四處國道服務區的新東陽公司,從去年十月開始,要求員工上班期間,得交出手機,等到下班才能領回,希望員工專心服務客人,別滑手機,而經營六處國道服務區的南仁湖企業也對協力廠商,發出禁用手機公告,如果屢勸不聽,就要開罰500塊錢,而對此,多數員工都表示贊成以客為尊的想法。
員工們邊滑手機,邊快步走進位於清水服務區的辦公室,打卡準備上班,但在這之前,還得先做一件事,拿出手機關上靜音,接著放進半開收納盒裡,動作熟練,仔細看這盒子裡,各式各樣手機都是員工帶來的,全被集中保管,但沒手機可用,難道不會不方便嗎?
沒有手機工作時才能心無旁鶩,但如果臨時有急事要通知,該怎麼辦?管理清水、關西、西湖、南投服務區的新東陽公司,從2014年10月開始,實施員工上班手機統一保管的規定,而同樣管理中壢、泰安、西螺、古坑、東山、關廟服務區的南仁湖集團,也明定旗下員工上班禁用手機,只能收在包包裡,如果屢勸不聽,可是要罰款500塊錢。
記者實際詢問,發現服務區的員工們,大多能夠接受這樣的規定,主管也強調,禁用手機是為了顧及服務品質,希望員工能以客為尊,勞動部對於保管或禁用手機公告,表示政策並沒有違法,但是如果因為使用手機而扣薪的話,將會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可以罰款30萬元,顧客服務與法律之間,該怎麼平衡,企業主得要再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