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今年一到二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二百五十八人,比去年同期減少七十一人,「酒後駕車」排名也下滑到前三名之外,而近三年死亡車禍原因最多的是「不依規定讓車」。警政署表示,由於這些車禍發生地點通常在十字路口,將以幹道和支線、車道數目和車行方向,做為責任歸屬的標準。(閻大富報導)
交通部表示,統計一零一到一零三年A1類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不依規定讓車」有兩年第一、一年排第二,比「酒後駕車」次數還多。
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指出,由於「不依規定讓車」的車禍地點通常在十字路口,因此,警方會以幹道和支線、車道數目和車行方向,做為責任歸屬的標準。
警政署表示,去年取締「不依規定讓車」違規有一萬九千五百三十八件,呼籲駕駛開車時,行經路口要適時減速並互相禮讓,以免發生危險。(圖:十定路口常成為車禍發生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