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又爆發爭議,有民眾到國道3號關西休息區發現遠通占據了10個停車格拿來做e-tag黏貼區,雖然高公局解釋有向遠通收費,不過民眾質疑休息區停車格應該是屬於公共空間,承租公共空間合法嗎?而且每到假日,停車格根本不夠用,為何還可以承租。
來到國道三號的關西休息區,停車格上就這樣搭了一個紅色大棚子,而旁邊的車格也被放上三角椎佔住,上頭寫著etc三個大字,想停車?抱歉沒辦法,這都是遠通電收用來當做e-tag黏貼區讓車子可以進出的地方,只是算一下紅色棚子佔了三個停車格,前面入口處三個,後方出口四個,等於足足站了有10個停車格,民眾抱怨「這難道是特權嗎?」
高公局表示全台21個休息區遠通都有付費承租,而且遠通是受政府公權力委託,所以人員也有準公務員的身分,只是民眾不滿休息區的停車格不是公共空間嗎?就算有付費,承租公共空間合法嗎?而且每到假日休息區常爆滿,停車格已經不夠用了,為何還可以承租?
遠通爭議不斷,民眾認為難道休息區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設立e-tag黏貼區嗎?一定要設在停車格上,這樣不僅讓找不到車位的民眾抱怨,也讓遠通的形象再度受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