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酒駕算違規 607人被罰

 
 
 

酒後駕車仍是台灣交通事故重要原因。交通部提醒不只汽機車酒駕會遭取締,四月起自行車酒駕也算違規,至十一月已有六○七人受罰。

交通部道安會與內政部警政署共同推動全國道安扎根行動。

警政署統計,一至十一月A1類(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有一五九七件,造成一六三七人死亡,比去年同期減少九十九件、一一四人。

道安會分析,交通事故原因以「未注意前車情況」三四三件最多,占百分之二十一點四八;其次是「未依規定讓車」二三四件,占百分之十四點六五;「酒後駕車」有一四○件,占百分之八點七七,排第三。

值得注意的是,酒駕違規不再只限汽機車,道安會提醒,今年四月起,自行車酒駕也列入取締。汽機車酒駕罰鍰是新台幣一萬五○○○元至九萬元,自行車酒駕罰鍰是三○○元至六○○元。

汽機車酒駕若拒絕酒測,可依最高九萬元開罰;自行車酒駕拒絕酒測,可罰一二○○元。

警政署統計,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已有六○七人因自行車酒駕被取締並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