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廿二)日針對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多元安置」訴求發出聲明表示,目前已由高公局主動積極與遠通公司進行研商方案,除遠通公司股東集團企業職缺外,未來將積極爭取交通部所屬公務機關的職缺也,一併納入職缺提供收費員謀職,預計在月底前提出多元就業方案。
高公局說明,有關收費員安置事項,遠通公司已於一○三年六月卅日前已依收費員意願發給五個月補償金,或分發每一位選擇轉置工作之收費員一份具薪資差額保障且離家卅公里以內之工作,收費員只要報到不需面試即可上班,據高公局統計,目前約有二百七十位仍失業的收費員,但經瞭解後,均是因為個人因素未到職或到職後又離職所致。
針對有關收費員自救會訴求「多元安置」方案,高公局也表示,主要內容為收費員可自行至各民間企業面試謀職,如獲錄取者將要由遠通公司依其投資計畫書承諾「同樣提供薪資補償等之保障」,但因超出遠通公司於ETC契約的承諾範圍,若要通過仍須經由遠通公司同意才能實施,高公局除委託「專案諮詢委員會」研議外,亦積極努力與遠通公司協商中。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針對國道收費員訴求多元就業方案,交通部長葉匡時昨(二十二)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多元就業方案可以考慮,且遠通電收也已經同意,但多元就業方案並不是漫無止境的多元就業。
立委羅淑蕾昨天在交通委員會質詢表示,國道收費員提出多元就業方案,亦即當遠通幫收費員媒介的工作不是收費員所願意,是不是可以由收費員自行找工作,到別的地方上班,若薪水比原來少,差額由遠通支付。她說,這也不失為解決問題的方案。
備詢的葉匡時回應,交通部經過好幾個月與遠通電收折衝協商,基本上遠通已經答應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但多元就業方案並不是漫無止境的多元就業,必須有一些某一類的公司。其中,交通部選了一些公司,遠通也選了一些公司,這一兩天高公局與遠通公司會就詳細辦法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