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楊家鑫╱綜合報導】
全大陸的10多萬公里長的高速公路中有9成以上要收費,專家估計,一年總收費在4000億人民幣(約2兆台幣)以上,其中深圳高速、山東高速、成渝高速等企業的利潤率多在30%以上,超過金融、房地產行業獲利。
大陸創造許多高速公路發展奇蹟,採「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建設模式,原本立意良好,但後來變成「暴利」行業,即使到了收費期限,許多地方政府仍繼續延長收費,大陸《新華社》就此亂象撰文披露。
大陸2004年頒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政府還貸公路收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日前,山東交通部門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條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引發公眾質疑。有評論稱,延期收費涉及老百姓利益,須符合相應法律規範,否則依法治國將成為一句空話。
山東省交通部門延長收費的理由是「貸款沒還清」。據報導,山東的高速公路收費不僅要償還高速自身債務,還要幫其他公路還債,並實施「統貸統還」,「只要一條路未還清貸款,所有其他路繼續收費」,這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有明顯衝突。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表示,條例中還清貸款後停止收費是針對特定路段,不是全部已建的,此外,即便未還清貸款,到期也必須停收,因為條例中有不得超過限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