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搭車搶小黃 肇事後逃逸遭判刑

 
 




一名男子今年八月醉醺醺搭計程車,卻大發酒瘋痛毆司機,再把計程車開走,然後又因為喝太醉在路邊不慎追撞機車,肇事後逃逸。台北地院簡易庭認定男子觸犯強制、公共危險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肇逃部分則判一年,緩刑四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侯姓男子今年8月16日凌晨,在台北市中山區的酒店參與友人慶生後,清晨5點55分在民生東路搭上計程車欲返回新北市板橋的住處。渾身酒氣的侯姓男子沒說要去哪,只要求司機直行民生東路,當計程車快要到大稻埕碼頭時,他又不滿被司機詢問目的地,竟發酒瘋痛毆司機,嚇得對方棄車報警。隨後,侯姓男子逕自跑到駕駛座開車上路,當車經過廣州街口時,因不勝酒力追撞一輛機車,造成騎士摔倒受傷,結果他又醉醺醺把車開離肇事現場。警方獲報後,在上午7點循線查獲侯姓男子,酒測值高達1.07。侯姓男子直到10點多酒醒,才驚覺闖下大禍,連忙道歉。

 

台北地院簡易庭認定,侯姓男子觸犯強制、酒駕、肇事逃逸等三罪。審酌被告沒有前科,坦承犯行,也跟兩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所以在強制跟酒駕部分,合併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肇事逃逸部分判刑一年,緩刑四年,並於緩刑期間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