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使用費12/31前繳納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已於11月份,用雙掛號方式寄出,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收到補繳通知書後可到金融機構、郵局及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監理服務網(汽燃費查詢及繳費)【https://www.mvdis.gov.tw】,另外也可申請最便捷的金融帳戶約定扣款,自次年度(期)起直接進行轉帳代繳,最遲12月31日前需繳納完成,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