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逆向害機車騎士身亡 竟判無罪

 











3年前,一名汽車駕駛,在板橋的光復橋旁邊巷弄轉錯彎,逆向闖進單行道,害橋下迴轉的機車騎士反應不及,緊急煞車後,連人帶車倒地,住院一個月傷重不治,肇事駕駛遭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法官認為,交通標誌不足,才導致車禍,判決無罪,死者父親難以接受。

機車倒地騎士送醫,紅色小轎車駕駛知道闖禍了,站在旁邊滿臉無奈。

重回事發現場,新北市板橋區光復橋下方迴轉道,轉出來這條中山路是單行道,只能開往市區,汽車駕駛卻逆向行駛,開往環河路,發現機車迴轉過來時,雙方都急煞,31歲的葉姓機車騎士摔車,內臟和頭部出血,住院一個月死亡,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58歲林姓汽車駕駛,但法院判決無罪。

法官發函詢問新北市交通局和板橋區公所,發現事發時,汽車駕駛轉錯方向的路口,沒有設置禁止左轉標誌,唯一判斷依據,只有地面上僅准右轉的標線,車禍發生後半個月,才陸續補做相關標誌,有律師建議死者父親,改打國賠官司,但他不願意。

葉先生說,談和解時,對方只願賠償80萬,而且一句道歉都不說,他一定上訴,只求有罪判決還兒子公道,至於肇事的林姓駕駛,透過律師向平面媒體透露,官司定讞前不便多談。(民視新聞劉松霖、莊沛文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