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公船年年虧 鄉長︰非營利目的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琉球鄉觀光人數激增,但公營交通船卻年年虧損數百萬元,遭監察院糾舉,要求琉球鄉公所減少公帑浪費;琉球鄉長蔡天裕認為公船是為解決離島交通而存在,同時兼具救護功能,並非以營利為目的,監院的指責太沈重。

累計虧損逾億元 監院糾正

監察院審部計指出,東琉線旅客人數從九十七年的一○四萬增加到一○二年突破二百萬,民營交通船業績長紅,還添購新船,反觀公營交通船至九十七年累積虧損超過八千萬元,一○一年累積虧損更超過一億一千萬元,四年總計增加虧損三千萬元,營運狀況並未隨旅客人數增加而有改善。

審計部指山,經監察院糾舉後,去年公船虧損略有改善,但仍虧損將近四百五十萬元,經營效能偏低,曾建議公所調整航線及琉球停靠港,以吸引遊客搭乘,但公所仍堅持原航線及停靠港,加上歲修維護失當,營運始終不理想,已函請屏縣府督促公所改善,監院將持續追蹤。

鄉親票便宜 還要待命救護

琉球鄉長蔡天裕表示,公船票價比民營船便宜,優待琉球鄉親的票價更低於半價,僅收六十元,交通部每票僅補助三十五元,根本不夠,也不見縣府支援經費的誠意,只好由公所每年編列三百萬元支應二艘公船的開銷,在特殊狀況下,公船還得充當救護使用,這樣的效益,難道不值四、五百萬元,假如監察院把它視為無法容許的公帑虧損,公船乾脆交由屏東縣政府經營。

縣府交通科表示,公船的股份及航運問題牽涉層面甚廣,經營權豈能說換就換,在公船歲修期間,縣府也曾動用上百萬元經費協助支應,未來也計劃在公船停靠的大福港設置免稅商店提貨區,希望能帶動公船乘客人數成長,提昇營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