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 政院:現有機制即可代位求償

 

氣爆事件重創高雄,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天(5日)重申,根據相關法令,這次氣爆事件符合國家賠償要件,高雄市政府有編列預算、代位求償的義務,中央也會支援重建經費。他強調,現行法令即可處理,不須另訂特別條例。

高雄氣爆造成嚴重傷亡,災後重建工程浩大。多名民進黨立委5日下午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爭取中央訂定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協助高雄市府代位求償,也就是不用由地方編列預算,直接由中央提撥經費。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過去許多縣市都有代位求償的經驗,代位求償是依據民法第312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或國家賠償法,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處理。他指出,高雄市訂有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發生氣爆符合國賠要件,依據國賠法第3條規定,管理機關、也就是高雄市府有代位求償的義務。

孫立群表示,江宜樺認為當務之急是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地方政府透過現有法令即可處理,不須再另訂特別條例。他說:『(原音)院長認為今天這件事情事實上是不需要去修正那些法令,它就可以解決的東西。』

針對重建經費,孫立群強調,不該全交由中央出錢,應由地方負擔一部分,中央也會全力支援。至於經費負擔比例,由中央及地方主計單位討論即可,行政院一定會負擔不足的部分,不會影響高雄市政府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