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曾懿晴╱台北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前後爭議不斷,交通部長葉匡時昨首度公開表示,計程收費的根本問題,是當時「應該政府自己來做,不應該用BOT。」言下之意,暗指前朝的政策不當。
立法院在民國91年將高公局編列ETC預算刪除,當時交通部長林陵三決定ETC改採BOT。
葉匡時接受電視專訪時表示,ETC問題為計程收費不該BOT,但當時正逢「山也BOT、海也BOT」時代,加上政府缺經費,才透過BOT讓計程收費上路。他表示,BOT精神是政府與廠商基於公共利益合夥把事做好,若一天到晚找麻煩,說政府「圖利財團」,BOT不會成功。
高公局表示,ETC現階段收歸國有只有兩條路,第一為遠通電收違約,才能由政府接管;第二,若遠通未違約,雙方可談條件合意終止BOT。而後續存在的銜接問題,包括現階段不可能改採人工收費,若重新招標重建茲事體大,粗估從規畫設計、招標、興建,至少需耗時3年半。
高公局指出,該局與遠通的總投資契約為20年,若收歸國有,遠通過去投資的項目需經第三者進行資產鑑價,問題是國道計次收費等過去使用系統現已廢除。
官員指出,ETC已上路,要改國有並非不可能,重點是相關配套,「目前沒收歸國有需要。」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表示,ETC是政府政策,決定BOT為立法院決議,身為BOT廠商不便評論是否該採BOT。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肯定交通部長承認錯誤,但錯誤已經造成,重點是要拿出擔當及具體解決方式,不能將問題推給前朝,而不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