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楊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行經竹市西大、和平路口,被警方以闖紅燈開單告發,楊男聲稱自己從與西大路直行的和平路巷內騎出,「明明就是綠燈!」法官發現警方暗夜執勤,無法分辨清楚,加上路口監視器故障,判決撤銷罰單。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去年10月7日晚上11點多,騎機車行經竹市和平路、西大路口處,被警方依闖紅燈違規行為開單舉發。楊男不服,聲稱當時和平路259巷明明就是綠燈,要警方提出監視錄影畫面舉證。
警方則表示,當時目睹楊男違規行為無誤,至於調閱路口監控系統,資料則因故障而無法開啟。
法官認為,現場路口設有多時相交通號誌,西大路與和平路259巷相同綠燈通行,故楊男主張他從和平路259巷直行西大路,即無闖越紅燈違規行為。
法官發現,員警在舉發時所站位置,距和平路、西大路有50至60公尺,且舉發時是深夜,依員警提供所站位置來看,如有車輛從和平路259巷口或和平路行駛到員警位置,難以認定到底是從和平路259巷口或和平路駛出。
因此法官認為員警有可能將從和平路259巷口駛出的楊男,誤認是從和平路左轉,且路口監視器故障,無法調閱畫面,警方證言就讓法官無法採信,判決罰單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