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危險逼車,這一次的場景就在國道中山高上頭,一輛白色轎車任意變換車道,還頻踩煞車,意圖逼車相當明顯,甚至駕駛還從窗戶亮出棍棒恐嚇意味濃厚,嚇得後方駕駛是心驚膽顫,一路狂飆到146公里,就是想擺脫惡煞。
就在國道中山高上頭,一輛白色的轎車就突然從旁邊切了進來,而且還急踩了煞車,燈亮了可能是前面有狀況,沒關係到中間車道再開,可是狀況好像不太對,白色轎車還跟了過來,而且還是踩煞車,難道是要逼車嗎?再往外側道開,但沒想到這一次他也跟了過來,只見到駕駛降下了窗戶還把手伸出來窗外,手上拿著棒子不斷揮舞,把整段過程綜合起來,從一開始的任意變換車道而且從內側切到了外側,這已經說得很清楚挑釁的意味相當濃厚,他在挑釁的過程中又踩煞車、燈亮,刻意放慢速度幾近停止,最後亮出棍子,光是這些就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恐嚇罪。
看到這台白色轎車來者不善,拍下整段過程的行車記錄器駕駛當然就趕緊離開,加速應該就沒關係了,但沒想到這台白色轎車似乎還沒要結束這個過程,他第二次追了上來還又逼車了一次,嚇得人家一路狂飆,從102公里都超速來到了142公里,最後把行車記錄器時速看個清楚來到了146公里的速度,超速、逃命、危險一線之間,再把逼車亮棍的情形回放看一次,整個過程踩煞車又亮棍逼車意味相當濃,雖然不知兩台車之間稍早是發生了什麼事,不過光是這段畫面已經違反多項交通法規,現在警方已經根據影帶要把雙方找出來釐清整個過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