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商家、大樓管委會常在騎樓、人行道設置路障,包括ㄇ型路障、花台等,防止機車停放。商家說,如果不這麼做,機車會停得連行人都無法通行;機車騎士則說,騎樓本來就可以停機車,設路障不僅影響其權益,也影響行動不便者、老人的安全。
位於公益路的餐廳表示,這裡的人行道經常停滿機車,如果不在騎樓擺放路障、花台,連騎樓都會被停滿,行人根本沒有通行空間;倘若市府要取締路障,應先解決機車停車問題。
大樓管理員陳先生則表示,機車騎士為了停車,會騎上人行道、騎樓,而有些年輕騎士又不減速,嚇到住戶及小朋友,才不得已設置路障,這也是保障行人的安全。
但機車騎士洪先生指出,騎樓屬於道路,本來就可以停放機車,不該設置路障;有些商家不讓機車停放,卻在騎樓擺放桌椅做為營業空間,甚至要上門消費的民眾,機車也只能停在隔壁的騎樓,這樣對嗎?更何況,路障妨礙輪椅、娃娃車通行,老人走路經過,萬一不慎絆倒,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