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交通部欲大刀闊斧整頓電動自行車並發給管理識別證,業者原則上支持,但擔心過多的規範與不合時宜的法令,會將電動自行車污名化,也會影響這個剛起步的綠能交通產業,呼籲官方制定專法,不要用過時的法令,綁住電動自行車的未來。
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文啟說,要納入管理可以,但電動自行車不能和一般機車一樣掛牌,因此業者主動提出掛上類似管理證的東西,至於配戴安全帽,是官方、學界及業者的共識,至於是否要比照機車有強制責任險,產學官三方也還在討論。
本身也設計、外銷電動自行車的永昌車業負責人張錦昌說,問題不在管理電動自行車,而是要杜絕未經認證的中國黑心拼裝車,目前街頭的電動自行車,七成經過認證,三成是小工廠用中國零件自行組裝,品質與性能都有問題,交通部卻視而不見,「正牌的業者絕不會亂拆限速器,也會忠告民眾要守法,但黑心業者沒認證的車卻根本沒有限速器」。
張錦昌說,只要落實稽查電動自行車原本就有的「閃電標章」,根本連管理證都不用發,因為電動自行車本來就是慢車,慢車有慢車的規定,只是警方沒有落實執法,建議針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特性設立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