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驗車 車牌遭吊銷…〉竊牌掛己車 害他車被拖吊

 

報警揪出賊 直罵太自私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林良昇/台中報導〕從事保全業的陳姓男子因自小客逾期未檢驗導致2面車牌遭吊銷,他沒車牌不敢開車上路,竟異想天開竊取路邊車輛車牌後再懸掛己車使用,沒想到該部遭竊牌的自小客車因無牌照停於停車格內被交通局拖吊保管,蔡姓車主發現報警揪出陳男,氣得直罵:「你也太自私了吧!」

台中市蔡姓男子名下一部老舊自小客,因鮮少使用,平日停放在北屯區柳陽東街的停車格內,未料上個月中蔡男準備使用車輛時,赫然發現合法停放的自小客竟遭拖吊,憤而到拖吊場理論,才發現因車牌遭竊,被交通局人員以為是無車牌車輛占用停車格,通知拖吊場移置保管。

市警五分局松安派出所獲報,經調閱監視畫面比對,揪出行竊車牌的64歲陳男,他向警方坦承,因自小客逾期未檢驗導致車牌遭監理單位吊銷,但因平時外出上班均需使用到車輛,沒有車牌不敢開車上路。

於是在無牌照可用之下,才異想天開竊取停放在停車格內的自小客車車牌,懸掛在自己車輛使用,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竊盜罪之外 還要被裁罰

中市警交通大隊隊長吳啟瑞表示,陳男行為除犯竊盜罪之外,也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之規定,將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

中市警交通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詹炳堂表示,新車5年內不需檢驗,5至10年則一年一次,10年以上一年兩次,監理單位一個月前會主動寄送檢驗通知,逾期檢驗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超過半年未檢驗則吊銷牌照並查扣車輛,必須補檢驗並繳交稅金、罰鍰等,才能領回車輛和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