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在西屯區環中路左轉漢翔路未兩階段左轉被開罰單機車族可免罰!住大雅區王先生申訴地面上未劃待轉停車格,無所依循,市警第六分局撤銷他的罰單,同時應他要求清查最近所開出罰單,主動撤銷。
機車族挨罰不服 提出申訴
拿出第六分局撤銷罰單公文,王先生說,三月廿七日晚上七時卅四分,他從大雅走環中路,在西林巷口左轉漢翔路,一轉過去和一堆機車族被警察攔下來,依未兩階段左轉開單罰六百元。
這條路他幾乎每天走,事後仔細觀察,在西林巷口立有機慢車兩階段左轉標誌牌,但西林巷沒有劃機車待轉停車格,因巷口狹小,看起來也沒有空間劃設,打1999反映,為避免逾期繳納罰款被罰,也繳了罰款,前幾天終於收到撤銷公文,及交通事件裁決處退費通知。
王先生指出,當天有卅多位機車騎士被攔下來開罰單,以開單一個月來算,有九百位騎士跟他一樣被開罰單,既然錯在交通標誌、標線不夠完備,警方及交通事件裁決處應該主動撤銷所有罰單,退費給所有騎士。
另外,王先生說,每天騎車看到不少路口兩階段左轉標誌牌竟掛在車道最內側紅綠燈燈桿上,機車族根本看不到,也應該改進。
標線不完善 警局主動撤罰
第六分局承辦員警說,接獲王先生申訴,認為沒有待轉停車格,標線不完善,不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轉彎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告發條件,撤銷罰單,並行文請市府交通局劃設待轉停車格,未劃前不會再取締,也會清查之前開出的罰單,主動撤銷。
交通事件裁決處長許昭琮說,警察單位列清單撤銷,就會跟著辦理退費,接到罰單若有異議最好在十五天內申訴,以免逾期被加重處分,繳費後也可申訴,申訴成功一樣會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