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法修訂 噪音擾人 免測量就可告發

 

〔自由時報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新竹市環保局表示,即日起噪音污染管制法有重大改變,只要半夜K歌擾人清夢、營建工地或房屋裝修漏夜趕工妨害安寧,未來不需要量測噪音就能逕行告發處分,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民眾注意,有修繕需求者,應在白天完成,晚間十點到翌日早上八點,都不得施工,以維環境安寧。

環保局表示,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完成竹市境內噪音管制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的修訂,已在廿日公告,即日起生效。

環保局表示,新制最大特色是僅需根據稽查過程的錄音錄影,就可認定這些噪音污染事實,並據以告發罰款;未立即改善者,還可處以按次處分重罰。而修訂後的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內容為晚上十點到隔天早上八點及每週六、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兩點,不得從事非屬營業用卡拉OK的使用行為,避免產生近鄰噪音問題。

此外,週一到週六晚上八點到隔天早上八點,以及週日(含國定假日)晚上八點到隔天上午十點禁止營建工程使用動力機械、灌漿作業與從事室內打牆及模板等施工噪音行為。

新制上路後,環保局提醒民眾,非屬視聽歌唱業、歌廳經營業許可登記有案的業者、社區住戶(包含餐廳、酒吧及社區歌唱班),應避免在民眾休息或半夜時段唱歌喝酒;營建業者也應避免夜間施工,受罰傷財。可洽0800-351-855或0800-066-666環境公害陳情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