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指出,台鐵有意在今年七月提高台東花蓮東線新購普悠瑪號與太魯閣號自強列車票價百分之五,並降低老舊自強列車票價,看似有理,其實是毫無道理,且違反台鐵多年努力簡化車種的政策。
因新列車就要提高票價,不符運輸管理理論與實務,理論上同一種列車不應因車輛新舊而有不同票價,航空公司也未因老舊飛機而採差別票價,只會因服務型態不同而採用差別票價,而在實務上也沒有這種案例,更重要是因台灣東部走廊沒有高速公路與高速鐵路服務,一般民眾收入又較西部走廊為低,僅靠台鐵維持全日不中斷運輸服務;東部走廊自強號列車一票難求,表示台鐵運能不足,應該增購新列車車廂滿足市場需求,才是合理作法,用差別票價以價制量,是對東部走廊居民不公平的措施。希望台鐵及時抽回此報院轉立法院審議提案,以免影響台鐵專業形象與傷害東部民眾的生活。
另一則媒體報導指出,路外停車場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被未有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豪華轎車佔用,停車場管理單位只能道德勸說,這些豪華轎車車主往往不理,停車場管理單位束手無策,因為拖吊車對路旁停車格位被佔用會強制拖吊處理,但因路外停車場拖吊車下不去,事實上路外停車場管理單位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十款連續罰款,以杜絕這些違規行為。另外各縣市政府分別自行通過議會之自治條例規定,如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公有「收費停車場身心障礙優惠停車查核作業規定」,台南市政府訂有「台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南市公有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優惠停車查核作業規定」,條例或作業規定都相當完整,但是轎車車主卻貪小便宜違規佔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讓真正需要停車的身心障礙車主無法停車,不道德也缺乏同理心,停車管理單位又鄉愿,不嚴格執法,這種現象交通部應通令各縣市政府交通主管機關必須根除此陋習。
交通部高公局委託民間社團中華民國運輸學會黃台生教授以三個月查核遠通電收ETC的關鍵績效指標(KPI),從媒體得知只抽七個掃瞄門架三十五萬筆資料查核,其實近四百個掃瞄門架只抽七個,比率僅佔百分之一點七五,春節長假期間六天就有一點一億筆行車交易,高公局如果沒有一套獨立驗證監理程式,檢驗每筆行車交易正確性,萬一遠通電收發生系統性錯誤,可能造成國庫短收過路費或多收手續費,高公局必須趕快完成這驗證監理作業,並定期公布給社會各界周知。另外很多高速公路用路人質疑每一門架扣款里程數的正確性,高公局應該要有具體程序去驗證這些路段長度,同時高公局應該於網頁上公布各種路段掃瞄器之距離,以昭公信。
最近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招考二百餘人,卻限定僅台北市籍居民才有資格報考,這樣限制被質疑有違反人權的可能性,憲法規定人民有遷徙工作的自由,台北市政府用行政命令限縮其他縣市居民不能報考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的職位,固然保障台北市籍居民的工作權,如果其他各縣市政府都比照辦理,也拒絕其他縣市公務員互調,一定會影響人民權益,考試院、行政院人事總局應該出面制止這種地域或行政區限制工作機會的行政命令,希望在憲法前人人平等尋求合理的工作機會與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