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執筆:蔡百蕙)】
日本有亞洲最多的宜居城市,也有全亞洲最嚴格的機動車廢氣排放標準,一場由氣喘患者發起,控訴地方政府和多家汽車企業的訴訟,是催生該立法的重要關鍵。
1996年,東京超過520位的氣喘患者聯名提起訴訟,控告東京政府和七家汽車企業,這些患者大多居住在東京國道沿線,他們認為自己罹患氣喘的原因是有害的汽車廢氣。
2002年東京地方法院裁決,東京政府必須為部份原告罹患氣喘負責,被告的七家汽車公司包括龍頭豐田等,稍後在東京高等法院的建議之下,同意支付12億日圓的和解金,並另外提撥33億日圓支持一項五年健康計畫,用於東京市氣喘患者醫療費用。
台灣尚無類似的訴訟案,不過,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郭育良曾在1999年,以全國國中學生為對象進行研究,發現氣喘罹患率和交通汙染高度相關。郭育良教授表示,這項本土的研究發現,至今仍具高度參考價值。
如今,日本汽車排放標準已在2009年達到歐盟五級的要求,東京空氣中的細懸浮微粒濃度也大幅下降。
目前,台灣對重型柴油車的排放仍適用歐盟四級的標準,輕型汽車的排放則甫於2012年開始實施歐盟五級的標準,原本細懸浮微粒濃度歷年來呈現緩慢下降趨勢,去年卻忽然惡化,回到介於2010年和2011年間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