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7)日三讀通過科技部組織法,國科會升格成科技部,掌理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科技預算審議與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等事項。
科技部將下設的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3個管理局的組織法,也在院會中三讀通過。
科技部另下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負責推動災害防救技術研發等事項,「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昨日也一併通過。
行政院原先規劃,科技部下設核能安全署,將原能會併入科技部,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則另提案,將交通部的氣象局移到科技部下,改為科技部氣象局,如此一來,科技部的預算就可能增加。但朝野立委昨日對這兩機關仍有不同意見,相關組織法仍需繼續協商,因此昨日三讀的科技部法源,幾乎就是國科會組織升格,在此之下,科技部成立後的首年預算就是國科會原先編列的年度預算461億元,沒有新成長。
科技部未來掌理事項包括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綜合規劃、協調、評量考核及科技預算審議。推動基礎及應用科技研究,推動重大科技研發計畫及支援學術研究,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規劃、推動、管理、技術評估;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其他有關科技發展事項等。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科技部為應業務需要,可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駐外人員擔任駐外機構科技單位主管職務,必要時可借調專科以上學校具教授資格者聘任,聘任期間不可超過4年,期滿應即歸建。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為加強各部會科技預算審查得受立法院監督,科技部組織法通過實施後,行政院科技會報副召集人應由科技部長兼任,負責召開行政院跨部會科技預算審查初審會議,並應就其負責聯繫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及科技預算審查等事項受立院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