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機車長期未檢驗 環局籲辦理報廢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統計轄內九十三年以前出廠的機車,共計約有九十三萬一千輛,數量相當多,但依機車排氣檢驗資料顯示,部分老舊機車已長期未有檢驗紀錄,環保局呼籲車主,如果家中的老舊機車已不使用,請於今年二月二十八日前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目前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出廠逾十年、過去五年內沒有使用道路之違規紀錄、沒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沒有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及行照有效日期逾五年的機車,車主可經由填妥報廢切結書後,利用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親至各地監理機關臨櫃等多元管道方式補行辦理報廢手續,即可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免去過去五年積欠的機車燃料使用費,此項切結報廢作業將至少受理至二月二十八日,並持續至公路監理機關寄發機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書送達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