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查獲Uber違法攬客 罰五萬 吊照2個月

 

政府交通主管機關,對於正在快速興起的Uber營運,視為違規營業,昨天在台中查獲一件Uber違法攬客案件,駕駛當場被罰5萬元,並吊扣車主牌照2個月。

臺中監理所會同臺中交通局,是在西屯區至善路阿羅哈客運前攔查違規載客,一部5人座自用小客車上載有2名乘客,經攔檢訪談後,車上2名乘客表示是透過Uber平台叫車,從台中市大墩路到阿羅哈客運。執法人員立即對這輛小客車駕駛開罰。

 

監理單位表示,Uber利用自用車違規營業,除了破壞計程車客運業市場秩序外,對於民眾搭車安全也沒有保障,呼籲民眾不要搭乘Uber,同時提醒自用車駕駛勿心存僥倖參與Uber違規營業行列。

 

依據日前交通部修訂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加重處罰,行為人第二次違規,處新臺幣十萬元罰鍰,並吊扣車輛所有人違規營業車輛牌照六個月。

 

(圖片來源 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