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排氣檢驗 不再黏貼標籤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台中市環保局今天公告,從1日起,民眾前往機車排氣檢驗站進行排氣檢驗,經檢驗合格車輛將不再黏貼標籤於車牌處。

環保局指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月7日發函各縣市環保局,自12月1日起,民眾到機車排氣檢驗站進行排氣檢驗,經檢驗合格或合格邊緣的車輛,將不再黏貼標籤於車牌處。

環保局表示,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料已全面即時傳輸,機車完成排氣檢驗後即可於環保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相關檢驗紀錄,合格標識的作用逐漸喪失。

環保局說,經檢討評估,環保署已決定停止103年機車排氣檢驗合格標識及新車宣導標識的印製核發作業,若民眾想查詢相關檢測紀錄,可至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系統查詢,也可至中市檢驗站請檢驗人員協助查詢。

環保局提醒民眾,不要因為取消機車排氣檢驗合格標籤,就誤以為機車不需定期排氣檢驗,環保局會加強未排氣定檢機車的查核,若查有逾期未做排氣檢驗的車輛,將限期改善;如未於期限內完成檢驗者,將處以新台幣2000元罰鍰,請民眾確實依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以免受罰。10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