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窗五個月結束 高市違停拖吊三月一日展開

高雄市區違規停車委外拖吊業務,在去年九月合約到期後,工程發包五次都流標,不過,前後五個月的拖吊空窗期即將結束,民營拖吊3月1日就要上路,首先執行的區域是高市三民區、左營、楠梓、以及鼓山。高雄市其他行政區的民營違停拖吊預計在四月、五月也會先後展開執行。(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十一個行政區違停委外拖吊業務在去年(102年)12月底完成招標,民營拖吊分三個區域進行,其中民三區拖吊場(負責楠梓、左營、鼓山、三民區)103年3月1日將先上路,違規停車拖吊自從去年九月底合約到期,停擺五個月終於重新啟動。

至於民一區(負責鹽埕、前金、新興、苓雅區)、民二區(前鎮、小港、鳳山區),廠商還在籌備,預計各在五月中以及四月中開始執行拖吊作業。民營拖吊由金沅、天成兩家業者執行。

另外公營橋頭拖吊場也將同步在3月1日起執行橋頭、岡山、梓官、路竹區的違停拖吊。

高雄市交通局說明,拖吊業者必須衡量利潤,因此各縣市都有拖吊作業發包不順的困擾,像台北市松山兩年標不出去,台南市也是一直流標,這次高市終於順利發包,台南市還特地前來取經。

高市違停委外拖吊規定項目也跟以往不同,以往只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56條所列40餘種違停項目,經員警舉發後,委外拖吊業者即可拖吊,103年度則依議會要求以民眾最為詬病的八大違停項目執行委外拖吊「除嚴重妨害人車通行或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之虞之情形外,以1、併排停車;2、消防栓前;3、不依順行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及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4、公車及大客車停靠區;5、身心障礙、警備車、汽車及機車停車格遭他種車輛占用;6、車道出入口;7、自行車道及禁停車輛之人行道、徒步區;8、以及由交通局劃設logo之紅線路段及道路交岔路口10公尺內紅線處實施拖吊為原則。」

民三區八德拖吊場址:高雄市新興區八德一路27號。電話:235-4699。

民三區博愛拖吊場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35號。電話:343-3105。

公營橋頭拖吊場址:高雄市橋頭區公園路50號。電話:611-7126。

公營憲政拖吊場址: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42巷1號。電話:225-7165。

公營鳳山拖吊場址: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一段195號。電話:742-4186。

詳細資訊請上高市交通局網站查詢www.tbkc.gov.tw。

(圖片:高雄市違停拖吊區域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