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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新制 七月起加重罰、連座罰先上路
作者:h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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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立法院三月通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對酒駕的罰則。交通部將分兩階段實施,七月起加重罰鍰及同車連座處罰先上路,酒癮治療及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三月實施。

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罰則為三萬元至十二萬元。

另原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且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吊扣駕駛執照一年,新規定為吊扣駕照一至二年;而原規定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且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二年,新規定是吊扣駕照二至四年;汽車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維持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新增累加罰鍰規定,五年內第二次酒駕超標以罰鍰最高額處罰,第三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九萬元。

原本拒絕酒測罰鍰是九萬元,新規定提高至十八萬元,且新增每次加罰十八萬元。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連座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十八歲的同車乘客處六百元至三千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根據交通部日前預告的裁罰基準,汽機車駕駛酒駕超標,對未滿廿歲的同車乘客罰六百元至九百元,對廿歲的同車乘客罰鍰分日間及夜間,夜間罰一千五百元至一千九百元,日間罰二千二百元至三千元。

七月一日起,騎自行車酒駕超標也會受罰,根據新規定,處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可罰二千四百元。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規範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而被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依規定考取駕照後,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酒精鎖,處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這兩項新規定預定明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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