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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交通事故可預防 防禦駕駛保平安
作者:h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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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臺北區監理所由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資料分析107年新北市A1及A2之交通事故案件合計有34,759件,受傷人數有46,332人,30日內死亡人數達245人。該所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提醒用路人除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外,並應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才能確保用路安全。

該所由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資料整合與分析平台系統資料分析顯示新北市107年交通事故肇因第1名「未注意車前狀況」有6,843件,造成受傷8,931人及死亡67人,第2名「未依規定讓車」有5,190件,造成受傷7,414人及死亡20人、第3名「左轉彎未依規定」有2,722件,造成受傷3,132人及死亡10人。以上前3名交通事故案件數合計14,755件,占總件數42.45%,受傷人數合計19,480人,佔總受傷人數42.04%,30日內死亡人數97人,占30日內死亡總人數39.60%。第4名至第10名分別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右轉彎未依規定」、「違反特定標誌(標線)禁制」及「迴轉未依規定」。提醒您,要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一定要注意行車安全並避免有以上的違規行為。

該所表示,防禦駕駛的觀念應該從平時駕駛行為來養成,例如:開車行經交岔路口時,一定要減速確認狀況後再通過;開車停等紅燈,號誌變成綠燈後欲轉彎,務必先確認行人穿越道上無行人穿越後再通過,牢記隨時養成防禦駕駛的習慣,才能確保用路安全。(自立晚報20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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