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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用車 4成逾齡須汰換
作者:h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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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揚傑╱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用汽車逾使用年限的數量高達52.05%,逾齡警用機車也達40.30%。(王揚傑攝)

中國時報【王揚傑╱新北報導】

警用汽機車是警察執法的重要裝備,也關乎員警值勤時的安全,經新北市審計處統計,新北市警局今年度逾齡須汰換的警用汽機車竟超過4成,對員警值勤時的安全及機動性影響甚鉅。市警局說明,因配合環保法規及警政署規定,致車輛單價大幅上升,才影響汰換時程。

法規拉高採購預算

依照新北市政府規定,警用汽車使用滿7年且里程數達12萬5000公里,即須汰換,機車年限則為6年。據審計處統計,警察局配賦警用汽車1169輛、機車4661輛,汽車逾使用年限的數量高達52.05%,逾齡警用機車也達40.30%,配賦不足汽車24輛、機車8輛。

更甚者,逾使用年限3年以上,也就是車齡超過10年的警車,汽車占總數的15/9%、機車7.16%。警車老舊、不足,難保不影響員警值勤的安全和機動性,確實亟待改善。

針對警車汰換時程延宕,新北市警察局說明,採購汰換警用汽機車的規格,須符合國內環保法規及警政署規定,新型警用車輛須配備ABS煞車系統、晝行燈及環保引擎等設備,導致採購預算單價大幅上升,影響汰換數量。

據了解,目前警局採購警用車輛,一般汽車每輛單價約50萬到60萬元,機車每輛約4萬到5萬元,由於係躉購及免稅,價格均已低於市價。

已向中央爭取經費

市警局表示,警政署今年7月已發函全國警察單位,調查警用車輛逾齡情形,以利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加速汰換老舊、性能不佳的警用車輛。

市警局指出,經清查109年度將有630輛警用汽機車符合汰換條件,詳細資料已彙整呈報警政署,待警政署核定後,市警局即可辦理相關採購事宜,降低新北警用車輛逾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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