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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即將於2018年1月1日成為新型式小客貨車之標準配備,但A
作者:hsc
交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將ESC電子式車身動態穩定系統(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列入車輛安全檢測基準42-3動態剎車項目當中,規範9人座以下轎車(M1類)及3.5噸以下小貨車(N1類)之新型車輛,均應安裝ESC;而2020年1月1日起M1與N1類出廠車輛均需安裝ESC。
不過,ESC都要成為新車的標準配備了,大家耳熟能詳的ABS,怎麼市面上還有車輛沒配備卻能賣呢?ABS不是標配嗎?

ESC都要成為新車的標準配備了,大家耳熟能詳的ABS,怎麼市面上還有車輛沒配備卻能賣呢?ABS不是標配嗎?
ESC整合包含ABS等多項安全配備
隨著國人對車輛安全意識逐漸提升,大家在購車時已會越來越在意車商配置的安全配備。最受到重視的安全配備,早期就是ABS防鎖死煞車系統,後來演變到氣囊與車體結構。而現在,隨著法規即將強制要求,ESC便成為大家討論與關注的重點。

ESC將於2018年起列為新型式M1、N1類車輛的強制配備,U-CAR也曾於2014年前往ARTC體驗ESC的測試。
ESC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一般又稱為ESP (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就是透過監測駕駛者對方向控制、油門控制、煞車控制所輸出的指令,經由ESC控制單元進行運算,判斷駕駛的指令是否被執行,並藉由控制個別輪胎的轉速與引擎輸出,避免失控現象發生。
ESC(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各車廠常見用語一覽:
§  DSC (Dynamic Stability Control):BMW、Ford、FPV、Jaguar、Land Rover、Mazda
§  DSTC (Dynamic Stability and Traction Control):Volvo
§  ESP (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Audi、Mercedes-Benz、Volkswagen
§  VSA (Vehicle Stability Assist):Honda
§  VSC (Vehicle Stability Control):Suzuki、Toyota
ESC一般會整合包括EBD電子煞車分配力系統(Electrical Brake Distribution)、ABS防鎖死煞車系統(Anti-lock Brake System)、TCS循跡控制系統(Traction Control System)、VDC車輛動態控制系統(Vehicle Dynamic Control)等系統。
法令已經公布,ESC將在2018年1月1日後發表的新式車輛上強制配置,而2020年1月1日後出廠的所有車輛均必須強制配置。亦即是,2018年1月1日之後發表的新車,都需要有此配備;而現已上市的新車,在寬限期之後,亦必須在2020年之後全面配置ESC,方能取得上市許可。這對於臺灣汽車安全的推動而言,是一項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就在此法令實施前夕,市面上竟然還有沒配置ABS的小客車與小貨車在銷售嗎?難道ABS不是強制要求配置的配備嗎?

ABS與ESC同樣規範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式M1、N1類車輛需標配

對的,令人意外的,大家都以為是強制配置的ABS,其實目前的法令之中,並不是強制配置於M1、N1類車型的項目。而翻開交通部最新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除了42-3動態剎車項目要求ESC之外,在43-2防鎖死煞車項目,第1條內容如下: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下列車輛,及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
起,各型式之下列車輛應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其應符合本項規定。
1.1.1 M1類車輛。
1.1.2 N1類車輛。
原來在之前,ABS一直未強制規定為車輛的標準配備。
然而,ESC系統的重要功能之一,其實是架構在ABS系統對於個別車輪煞車力的控制之上,因此隨著ESC系統的強制配備要求之下,ABS系統也將以同樣的時程,成為國內新車的標準配置。
所以不論是ESC或ABS,針對M1、N1類車輛,都是2018年1月1日起,新型式車輛須強制配備,2020年1月1日起為所有出廠車輛均需安裝。
因此大家如果看見市面上哪幾款車沒配備ABS卻在持續販售,絕對都是符合法規的。當然,這些車最晚到2019年底,勢必會要配備ABS與ESC,否則2020年起就是停產一途,在此跟網友們分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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