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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單手騎車11秒 遭開罰1.2萬
作者:h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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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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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騎士雨天單手騎車,遭後方駕駛錄下11秒影片,向警方檢舉,警方認定涉及危險駕駛,開出12000元的罰單。遭罰騎士氣的提出申訴,最後法官認定雖然是「單手騎車」,但沒達到危險駕駛的要件,開罰不符合比例原則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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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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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8點多,正是民眾趕著上班的時段,當時外頭還下著小雨,地面有些濕滑,仔細看前方騎著騎士,右手催油門、左手放在腿上單手騎車,就是這動作遭民眾檢舉,引發爭議。幾天以後這名「單手騎車」的民眾收到了一張紅單,上頭寫著涉及「危險駕駛」遭開罰1.2萬。不誇張,短短11秒的影片,後車騎士向警方舉發,警方最後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開出罰單,單手騎車的騎士根本無法接受,這張萬元罰單,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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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單手騎車算不算危險駕駛,民眾看法兩極,但最後法官認為,條例裡的危險駕駛,沒有確定規範但必須屬於「非常態」,具一定危險性的的駕駛行為,簡單來說,單手騎車,法官認定開罰1.2萬不符比例原則,撤銷罰單。新北交大執法組警務正林文南:「撤銷這個個案,警方這邊也尊重法官見解,反應會比較來不及,建議駕駛人還是不要有單手騎車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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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尊重法官心證,但強調開罰最重要的目的,是減少民眾傷亡。其他騎士:「還是雙手比較安全,就可能一個轉彎還是怎麼樣,可能沒有雙手,來不及的話,就會造成危險。」單手騎車是否開罰1.2萬,法官心證個案討論,但對比雙手騎車,確實相較危險,遇上突發狀況,傷亡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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