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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小教室:一次搞懂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怎麼賠
作者:hsc
AUTONET記者:衛清風(06/1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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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保險時,最怕的就是買了保險公司不賠,但追根究柢,其實有時候不是不賠,而是我們沒搞清楚什麼賠、什麼不賠。而我們這次要跟各位解析的,就是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的理賠運作。要搞懂其實很簡單,我們只要記住,在完整的車險當中,「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都是賠給別人的」就好。
 
 
 
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的功能,都是在我們有責任賠償對方時,幫我們理賠給對方。
 
  進一步來說,第三人責任險顧名思義,其實就是當我們對他人有賠償之責任時,這個險種就會理賠,幫我們賠錢給對方。其中要注意的就是,由於是因「責任」所以要賠給「第三人」,所以當我們沒有責任的時候,第三人責任險自然不會理賠。通常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範圍包括第三人的體傷、第三人的財損,額度就是看個人買的高低。例如很常見所謂200、400、30,所指的就是每一人傷害的理賠上限200萬元、每一個事故當中身體受傷的理賠金額上限是400萬元,最後是每一事故當中財物損失理賠最高上限30萬元。

以一般常見後車撞前車的狀況來看,假如我們是前車,那麼肇事責任100%在對方,我們的第三人責任險自然就不需要啟動理賠。但我們修車費用,將會由後車的第三人責任險來理賠,所以我們拿到的理賠金,是後車的保險公司賠的。但如果後車沒買第三人責任險,那他就必須自掏腰包來負賠償責任。進階一點的狀況,如果今天肇事責任是對方70%、我們30%,都沒人受傷,雙方修車都花10萬,那麼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必須理賠給我們7萬,而我們的第三人責任險則是必須賠給對方3萬。

至於超額責任險,顧名思義就是在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不夠用的時候,才會啟用超額責任險的額度,常見的保額大多是1000萬元與2000萬元。其特色就是涵蓋包括體傷、財務損失、死亡與殘廢等所有項目都會理賠,所以假如今天我們撞了一輛超跑,若維修費用40萬元,就超過一般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30萬元,那不夠的額度就會由超額責任險來理賠。

由於近幾年實在是高價車滿街跑,為了預算考量以及超額責任險必須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的投保規則,也有車主選擇投保最低額度的第三人責任險來附加超額責任險,用比較實惠的預算,做更高額度的風險轉移;此外也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直接以1000萬元或2000萬元的理賠額度涵蓋第三人死亡、殘廢、體傷、財損以及車內乘客體傷等範圍的商品,也是相當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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